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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开具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原发票如何处理

2018-11-15 12:21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纳税人开具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原发票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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