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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不得不说的发票那些事

2018-10-24 11:03     来源:中国会计网     

  老刘是浙江省永嘉县的一位种植大户,2015年,依托农村电商平台,老刘干起了绿色农业的生意。这一年,他从农民蜕变为厂长,在使用发票的过程中也发生了一系列有趣的故事。

  代开免税发票也需带资料

  老刘

  别看我现在是刘厂长,2014年8月最炎热的时候,我还自己担着一担橘子出去卖。那天中午,有个年轻人看我家橘子皮薄汁多质量好,便提出预定200斤,前提是交货当天给他开张发票。嚯,这么一大笔生意,我当然立马应下来。橘子准备好了,才想起来还有发票这回事。这可怎么办?以前从来没开过啊,听学财会的儿子说,我自产自销水果是不需要缴税的,但好像要出具证明才能享受政策优惠。

  引导员

  纳税人临时申请开具的销售品目属于免税农产品,故代开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如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生产地村委会出具的自产初级农产品证明。代开金额小于1000元只需提供身份证明。频繁代开发票太费时怎么办

  老刘

  我坚持纯天然种植,拒绝农药、打蜡,所以许多人向我订购水果,发票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每次都需要跑一趟村委会打证明,再到永嘉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代开业务,耗时又耗力,就没有好的解决办法么?

  引导员

  该纳税人频繁发生经营业务,故而建议办理税务登记。考虑到全国范围内已推行“三证合一”,因此纳税人可到工商、地税办理使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营业执照。再携带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件至国税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首次领取发票,需完成以下操作:

  ——刻制发票专用章、公章(18位新“一照一码”号);

  ——建议绑定银税协议;

  ——填写《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表》加盖公章及发票专用章;

  ——凭个人身份证件、新营业执照到防伪税控服务单位领取金税盘,再携带其至办税窗口进行发行。买税盘花的钱可以抵增值税

  老刘

  拿着新营业执照和其他资料,我来到税务局领取发票,购买税控设备的费用让我发愁,原本业务做得也不大、利润又少,一个设备就要花去800多元。而且我不大擅长电脑操作,购置打印机又是一笔费用支出。税务人员化解了我的困惑,原来只要后续业务产生税款,税控设备费用就能抵扣。另外,事后有专人上门服务,教我怎样开具发票,我听了很放心。

  引导员

  国家税务总局自2015年1月1日起对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新办小规模纳税人推行了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并于2015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分步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因此,建议该纳税人领用增值税普通发票。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年第15号文)规定,纳税人在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和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取得的相关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作废发票验旧前丢失莫着急

  老刘

  月初领的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中就用完了,我带着明细表、汇总表、发票领用簿、金税盘以及作废发票和红、蓝字发票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发票验旧和领用,发现有一张作废的发票联遗失了,顾客们又催着我开具新发票,这可怎么办呢!

  引导员

  税务人员通过查验明细表、汇总表,获悉纳税人开具发票的情况,并对系统内作废发票、红字普通发票的信息与纸质票据进行比对,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并且当场核对领用信息,不符合条件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31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因此,发票管理不当的纳税人应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加盖公章、发票章,提供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被盗的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如若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税人员应提示一般纳税人区分所丢失专用发票联次不同、丢失前专用发票是否已认证相符的不同情形,进行相应的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增加增值税普通发票份数操作非常简便、快捷。纳税人只需携带发票领购簿、身份证件、填写《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表》加盖公章、发票章即可,办税服务厅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办结;不符合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如何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老刘

  在经营过程中,我发现水果运输保鲜储存难、成本费用高,随即决定开办加工厂,将新鲜水果加工成罐头,销售额节节攀升。前几天,税务人员提醒我,销售收入已经超过50万元,需要认定一般纳税人,我该怎么办呢?

  引导员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其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该手续流程十分简便,只需带上新营业执照以及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加盖公章即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因该纳税人生产的罐头已属于工业产品,故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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