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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开具发票不予兑奖

2018-10-09 10:45     来源:中国会计网     

  8月1日和8月12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国税局所辖纳税人开具的两份50元定额发票,被消费者连续刮中5000元大奖。消费者喜出望外,持发票到办税服务厅进行兑奖。

  按照兑奖程序和上级的有关要求,奖项为5000元、30000元的中奖发票,必须由县区局管理部门负责,鉴定发票真伪,核对发票领购方对应的发票存根联,并根据核查情况,填制《普通发票中奖信息核查表》。主要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及种类代码、发票中的客户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时间、开具金额、开票方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领票方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核查结果等。对核查确认无误的中奖发票,不得拒绝兑付奖金。对核查发现的转借发票、购买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违章行为的,不予兑奖并暂扣发票,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按照上级的这一规定,该局在对中奖发票对应的存根联进行核查时,发现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开具,而是将空白发票联撕给消费者,由消费者自行填写客户名称、品名规格、开票日期等内容,造成发票联开具的主要项目与存根联开具的主要项目不一致。按照规定,主要项目(客户名称、开票金额、开票日期、品名)填开不全或未加盖开票方印章的,不予兑奖。因此,这两位消费者虽然刮中5000元大奖,但由于其取得的发票违反了上级的有关规定与奖金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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