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增值税发票认证

2018-09-14 10:02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我单位是在长兴岛注册的企业,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可不可以在市内国税局认证? 问题答复: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现在大连市内设立的四处同城通办窗口,可以不分区进行纳税申报、防伪税控IC卡抄税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三项业务,地点分别在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68号宏誉大厦;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0号名仕财富大厦;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333号365市民办公大楼;大连市港湾街2号三八广场盛世大厦。纳税人可以根据单位所在地址选择就近的同城通办窗口去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工作。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