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装修保证金、水电周转金应开什么票据?

2018-09-13 11:01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

  物业公司的装修保证金、水电周转金应开具什么票据好?有税务管理部门的同意使用资金往来票据,有的不同意也表明其不知用什么开具,我想问一下,如果是如此,资金往来票据不能开,那么用本单位自制的收款收据可以吗?是否需要报备?

  【解答】

   1.根据《企事业机关单位资金往来统一票据使用管理规定》(闽地税征[2000]20号),该票据适用于“企事业机关单位在发生各项资金往来结算业务时开具,包括收取预收款(如建筑工程预收款、商品房销售预收款等)、借款(不含金融机构贷款)、押金、定金、保证金及临时代保管各种款项等等”。因此你公司收取的装修保证金、水电周转金等暂收款项原则上适用于该票据。

   2.但“企事业机关单位资金往来统一票据” 只能作为财务核算凭证,不得作为成本、费用列支的凭证。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