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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特别关注企业”可否撤销

2018-09-07 11:28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

    我公司不知道什么原因被定为“出口退税特别关注企业”,导致客户购买我公司的产品在出口退税时,需要税务部门进行协查。虽然每次协查都通过,但还是影响了客户的退税进程。请问“出口退税特别关注企业”可否撤销?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的通知》(国税函[2010]65号)规定,对于税务总局对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中的异常复函进行了梳理,并将部分异常复函涉及的供货企业生成了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目前,列入特别关注名单的企业暂没有规定退出机制。

    税务总局汇总建立“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库”下发各地,基层税务机关审核办理出口退税时要注意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属于虚开及涉嫌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是否属于失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是否属于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纳税人识别号),是否属于发生过偷骗税的企业和欠增值税的企业,是否属于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及短期内注销的企业,是否为其他部门关注的企业等情况,对此类企业发函调查或实地核查,加大出口退税审核力度。

    你单位应认真遵守有关出口退税管理规定,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未发生涉税问题,有可能逐步淡化以至消除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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