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向境外提供影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等服务的出口退税率是多少?

2018-09-05 16:28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向境外提供影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等服务的出口退税率是多少?

  答:一、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三、应税服务增值税退税率,为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106号)第十二条第(一)至(三)项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

  六、本通知自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

  二、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