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房产税征收的种类及标准

2018-09-02 12:43     来源:中国会计网     

房产税征收的种类及标准如下所示:

 

1、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买房时按评估额1%-3%缴纳,面积90平米内首次购房1%,面积90平方-144平米且首次1.5%,非首次购房或144平方以上按3%缴纳,由买方缴纳。

 

2、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营业税按5.6%由卖方缴纳,普通住房若是满2年可减免。

 

3、个人收入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卖房者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的1%或差额的20%缴纳,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

 

4、印花税

 

印花税是一个很古老的税种,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房屋产权证印花税5元。

 

5、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价或出租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一、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二、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