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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六年再次上调卷烟消费税

2018-08-29 14:44     来源:中国会计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8日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同时对每支烟加征0.005元人民币从量税。

  中国官方上一次大幅上调烟草消费税率是在2009年。当时,官方除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5%的从价税以外,还提高了甲类和乙类卷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张学诞指出,尽管2009年的改革总体上提高了烟草的消费税税率水平,使卷烟零售价税率提高到43.4%,但与国际水平相比仍然偏低,表明烟草消费税税率仍有上升空间。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受烟草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据国家卫计委数据,中国15岁以上的人群吸烟率为28.1%,7.4亿非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的危害,约10万人死于二手烟的“暴露”导致的相关疾病。

  普遍认为,通过增税提高烟草售价是最有效的控烟策略,在大幅减少吸烟人数的同时还有助于增加财政收入。

  世界卫生组织此前曾主张烟草消费税至少要占零售价格的70%,并指出烟草零售价每上涨10%,高收入国家的烟草消费就减少4%,中低收入国家的烟草消费就减少8%,吸烟率也会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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