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建筑企业附加税费如何缴纳

2018-08-22 11:21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纳税人跨(市)县提供建筑服务的,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城建税的税率按照其机构所在地确定还是按照服务发生地确定?

答:城建税税率按照增值税的缴纳地点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因此,在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金以及机构所在地汇总纳税时,均应该根据实际预缴或缴纳的增值税金额计算缴纳附加税费。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