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正文

无偿赠送货物怎么做账?

2023-12-27 19:44     来源:中国会计网     

无偿赠送货物怎么做账?

无偿赠送货物怎么做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论是否开具发票,都应视同销售货物.

企业赠送的货物为外购的,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购进货物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无偿赠送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企业赠送的货物为自产的,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受赠者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无偿赠送货物怎么做账?】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