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正文

税收预付款如何处理

2023-12-11 10:35     来源:中国会计网     

税收预付款如何处理

税收预付款如何处理

预付款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向对方开具收款证明(收据)即可.但,如果支付方要求收款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可以开具的.由于收款方收到预付款时,约定的商品尚未交付,销售尚未实现,所以根据与支付方的沟通,有两种开具方式.

1.暂时不需要纳税的开具方法

收款方可在与支付方沟通后,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选择"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进行开具,税率一栏填写"不征税".

这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好处是,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暂时不需要缴纳税款,待纳税义务发生后,开具正式发票时一起缴纳税款即可.

温馨提示:虽然,开具这种增值税专用发票暂时不需要缴纳税费,但是,待后续纳税义务发生后,再开具正常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需要一并缴纳税款的.并不是说,运用这种方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需要缴纳税款了,只是暂时不予要纳税.

2.需要纳税的开具方法

付款方有时也会要求必须为预付款开具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情况下,即便商品尚未交付,销售也尚未实现,但因为开具的是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因此,需要依法缴纳税款.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税收预付款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