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营改增后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如何核算?

2023-12-08 06:20     来源:中国会计网     

营改增后税金及附加<a href='http://www.canet.com.cn/kemu/' target='_blank'><u>会计科目</u></a>如何核算?
 

营改增后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如何核算?

1、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没有了营业税,也就没有营业税的核算了,所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2、新"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特别提醒:以前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3、企业收到返还的消费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收到返还的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营改增后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如何核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