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计提以前年度的工资能否税前扣除?

2023-12-04 06:23     来源:中国会计网     

计提以前年度的工资能否税前扣除?
 

计提以前年度的工资能否税前扣除?

从会计上来说,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做账务处理.2008年度的奖金,应计入2008年的费用.如果计提2008年度的奖金,没有发放,其账务处理如下:

计提2008年度奖金: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付职工薪酬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假设未来企业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抵扣暂时性差异):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计提以前年度的工资能否税前扣除】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