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开了专用发票还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2023-11-23 12:03     来源:中国会计网     

开了专用发票还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a href='http://www.canet.com.cn/zzs/' target='_blank'><u>增值税</u></a>政策吗?

开了专用发票还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应同时满足两个要求:其一是销售额的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没有超过10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没有超过30万元的,可以免征增值税;其二是开具发票的要求,如果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根据《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文件:2020年12月31日前,对于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开了专用发票还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