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正文

房产出租电费有简易征收吗?

2023-11-16 10:51     来源:中国会计网     

房产出租电费有简易征收吗?

房产出租电费有简易征收吗?

不可以简易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出租房屋并销售电力产品应属于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电力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销售电力产品应按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房产出租电费有简易征收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