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房产的评估增值应怎么做会计分录?

2023-11-02 07:27     来源:中国会计网     

房产的评估增值应怎么做<a href='http://www.canet.com.cn/fenlu/' target='_blank'><u>会计分录</u></a>?
 

房产的评估增值应怎么做会计分录?

假设该企业将增值部分综合调整.税法规定综合调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该企业按10年平均分摊计入应税所得额.每年调整的会计分录均为:

借: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设企业采用据实逐年调整.税法规定需要分别计算按评估增值后的资产价值计提的折旧或摊销的费用大于按原账面原值或者价值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后的差额.调整分录为:

借: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房产的评估增值应怎么做会计分录】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