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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生育津贴的账务处理

2023-10-30 15:09     来源:中国会计网     

收到生育津贴的账务处理

收到生育津贴的账务处理

生育津贴应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相应会计科目.

收到生育津贴前,企业计提社保公积金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单位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贷:银行存款

其中:

1、产假期间企业不发放工资的,分录如下:

(1)收到生育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2)扣除代垫的社保公积金费用后发放给员工: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银行存款

2、产假期间发放工资,但生育津贴小于产假工资的,分录如下:

(1)发放产假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2)收到生育津贴后冲抵人工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管理费用

3、产假期间发放工资,但生育津贴大于产假工资的,分录如下:

(1)实际发放产假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2)收到生育津贴时,冲减人工成本后剩余部分支付给员工: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管理费用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银行存款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收到生育津贴的账务处理】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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