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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具红字信息表?

2023-10-19 13:27     来源:中国会计网     

如何开具红字信息表?

如何开具红字信息表?

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

【第二步】在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中,提供两种申请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具体情况视纳税人需要而定.

1、购买方申请

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

(一)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下一步"进入填开界面.

(二)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下一步"进入填开界面.

2、销售方申请

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按钮后,如果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

【第三步】对于购买方申请,购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其他项需要手工填写.对于销售方申请但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销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需手工填写其它各项信息.对于销售方申请且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系统会自动填写信息表信息.

【第四步】已经填写完成的红字信息表,纳税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申请审核处理:

一种是通过打印、导出方式,到税务机关进行办理;

另一种方式,可以直接使用"上传"按钮,联网进行上传,税务机关进行自动或手动审核,上传提示"审核成功"之后,可以直接在"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中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

专票已申报抵扣,如何处理?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暂依《信息表》所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专票未申报抵扣但无法退回,如何处理?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由购买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尚未交付/专票全部退回,如何处理?

答: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时应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信息.

专用发票负数发票应与《红字发票信息表》一一对应?

一张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不可分两张及两张以上开具负数发票.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如何开具红字信息表?】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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