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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印花税的5个误区

2023-10-18 14:16     来源:中国会计网     

合同印花税的5个误区

合同印花税的5个误区

误区一:印花税按购销合同含税金额计算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上载明的"购销金额".而在实际经济活动中,购销合同中的"购销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执行中各地政策不一.其实口径很明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4月25日视频会议有关政策口径解读明确,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依据合同所载金额确定计税依据.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误区二: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因此,只有企业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误区三:一次性签订5年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分期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应当在合同签订时,按租赁金额1‰贴花.因此,一次性签订5年租赁合同的,应按5年租金一次性缴纳印花税.

误区四:合同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的金额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相关规定,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误区五:企业签订的所有合同都需要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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