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收入工会经费缴纳比例是多少
工会经费的计提比例为每月工资薪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其中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可以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根据《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机关行政方面应按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按月拨交给工会组织.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交经费,这是法律固定下来的,具有长期的法律效力.各基层单位行政方面应于每月15日前,按照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工会在收到工会经费后,应向交款单位行政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税务部门据此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工会经费的来源:
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4、人民政府的补助;
5、其他收入.
行政拨交工会经费是国家以立法形式维护工会权益的具体表现,因此,行政工会经费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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