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正文

职工福利费支付扣除比例

2023-09-25 12:12     来源:中国会计网     

职工福利费支付扣除比例

职工福利费支付扣除比例

职工福利费扣除比例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区别

1、相同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都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核算的,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二级明细科目.

2、不同点:核算范围不同.

(1)职工福利费: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医药费、集体福利的补贴以及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都属于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

(2)职工教育经费:岗位培训、职工岗位自学成材奖励费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技能人才培训、类岗位适应性培训和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等等都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核算内容.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职工福利费支付扣除比例】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