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正文

存量资金上缴国库如何做分录?

2023-09-14 06:16     来源:中国会计网     

存量资金上缴国库如何做分录?
 

存量资金上缴国库如何做分录?

所谓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政府作为财政收支主体,在其财政年度中因收入支出时间错配而正常持有,收入超预算增长、收入延迟划拨而消极持有,支出计划不完善不可执行而被迫持有的财政资金.简单讲,财政存量资金,就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也就是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年末还没花完的钱,或是没花出去的钱.

按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余时所做的会计账务处理应为借记财政补助结余,贷记财政应返回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

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补助资金.事业单位设置"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核算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根据财政补助收入本期发生额,借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根据财政补助支出本期发生额,借记"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科目.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存量资金上缴国库如何做分录】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