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分公司个税申报的方法有什么?

2023-08-25 11:56     来源:中国会计网     

分公司个税申报的方法有什么?

分公司个税申报的方法有什么?

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相关规定:

(1)在中国境内有职务或者用人单位的,应当向职务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有两个以上单位在中国境内任职或者用人的,应当选择其中一个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并定期报告;

(3)在中国境内没有用人单位或者用人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应向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4)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综上所述,分公司员工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是由实际雇佣单位代扣代缴的.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分公司个税申报的方法有什么?】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