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取得借款如何会计处理?

2023-07-27 12:40     来源:中国会计网     

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取得借款如何会计处理?
 

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取得借款如何会计处理?

应收债权质押借款就是应收债权持有者(借款人) 以应收债权作为质押,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人)借入资金。由于此类业务并无实质性风险和报酬的变化,因此小企业企业应将此类业务作为短期借款进行核算。

1、应收账款质押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偿还短期借款本金和利息

借:财务费用 

短期借款 

贷:应收账款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取得借款如何会计处理】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