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补缴以前年度公积金会计分录

2023-06-01 10:40     来源:中国会计网     

补缴以前年度<a href='http://www.canet.com.cn/gongjijin/' target='_blank'><u>公积金</u></a><a href='http://www.canet.com.cn/fenlu/' target='_blank'><u>会计分录</u></a>

补缴以前年度公积金会计分录

补缴以前年度公积金属于跨年调整,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分录处理:

1、单位缴纳部分原应计入管理费用,跨年后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付职工薪酬—员工公积金(单位部分)

2、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支付单位缴纳部分及员工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员工公积金(单位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员工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补缴以前年度公积金会计分录】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