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2023-04-18 15:38     来源:中国会计网     

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能开<a href='http://www.canet.com.cn/zzs/' target='_blank'><u>增值税</u></a>专用发票吗

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首先,金融商品转让中的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金融服务提供方(一般纳税人)应当开具增值税发票。下列情形,金融服务提供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金融商品转让;

2.提供免税金融服务;

3.向自然人提供金融服务。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率为6%。与税率为5%的营业税相比,税率增加了1%。

另外,36号文中特别注明金融商品的交易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下游买家不能获得专票抵扣其增值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