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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会计分录

2023-03-27 11:06     来源:中国会计网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a href='http://www.canet.com.cn/fenlu/' target='_blank'><u>会计分录</u></a>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会计分录

1、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变更日公允价值)—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原房地产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原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借记)—盈余公积(或借记)

2、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涉及所得税影响的,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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