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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首饰以旧换新的会计分录?

2023-03-17 09:58     来源:中国会计网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的<a href='http://www.canet.com.cn/fenlu/' target='_blank'><u>会计分录</u></a>?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的会计分录?

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到的不含税价计算增值税、消费税。

(1)销售时

借:库存商品(或“在途物资”)——按旧首饰的作价记账

库存现金——实际收取的含税价格

贷:主营业务收入——倒挤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格×16%

(2)计提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格×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格×5%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的会计分录】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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