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海关进口货物抵扣增值税的处理

2023-03-16 13:08     来源:中国会计网     

海关进口货物抵扣<a href='http://www.canet.com.cn/zzs/' target='_blank'><u>增值税</u></a>的处理

海关进口货物抵扣增值税的处理

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超过认证抵扣期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的程序,经国家税务总局稽核比对相符后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要关注不同抵扣凭证的抵扣时限,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认证期限为180天,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证则暂无具体抵扣期限。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海关进口货物抵扣增值税的处理】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