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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可以年度一次性缴纳吗

2023-02-26 19:20     来源:中国会计网     

<a href='http://www.canet.com.cn/qishui/' target='_blank'><u>企业所得税</u></a>可以年度一次性缴纳吗

企业所得税可以年度一次性缴纳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采取"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征收的,预缴是为了保证税款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在预缴方式上,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号)规定,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根据国税发〔2005〕20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0号)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额的,应在汇算清缴期限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的税款超过全年应纳税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纳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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