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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季度预缴土地增值税账务处理

2023-01-20 20:21     来源:中国会计网     

企业季度预缴土地<a href='http://www.canet.com.cn/zzs/' target='_blank'><u>增值税</u></a>账务处理

企业季度预缴土地增值税账务处理

预缴期是按月或按季则需当地的地方税务局的税收要求,须向辖区内专管员咨询.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月或按季预缴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为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0日内;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次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为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小规模是应交增值税二级明细,一般纳税人是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已交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预缴期是按月或按季则需当地的地方税务局的税收要求,须向辖区内专管员咨询.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月或按季预缴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为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0日内;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次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为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房地产营改增后,预售产品时预收房款,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交时,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预征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比如地级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三季度预收售房款1000万元,那么该纳税人三季度应预缴企业所得税:

1000万元÷(1+11%)×10%×25%=22.52万元 (其中的毛利率依据国税发[2009]31号规定).

如果属于《建筑施工许可证》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1日前的老房地产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则企业所得税预缴:

1000万元÷(1+5%)×10%×25%=23.81万元.

我国的房地产、特别是专门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因其开发周期长,预售的产品多,一般对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采取平时预征、竣工结算后汇算清缴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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