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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减免后附加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2023-01-13 18:05     来源:中国会计网     

<a href='http://www.canet.com.cn/zzs/' target='_blank'><u>增值税</u></a>减免后附加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增值税减免后附加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由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的,在会计处理上,有两种意见。

  一、第一种、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提,免税的情况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0,所以附加税不必计提。

  所以,在实现销售后,做: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暂时不计提附加税,等缴纳增值税时再计提。增值税减免,附加税种就不用计提了。

  二、第二种:计算增值税时同时计提,免税时作为营业外收入。

  (一)在实现销售后,做:

  1、计算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计提附加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二)免税后:

  1、免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

  2、同时,应该免附加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

  (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可以分设。减免的增值税属于补贴收入,附加税属于税收减免)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增值税减免后附加税怎么做账务处理】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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