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存量资金上缴财政的会计处理

2022-12-08 20:59     来源:中国会计网     

存量资金上缴财政的会计处理

存量资金上缴财政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贷:现金

预算上交存量资金账务处理

财政存量资金主要指要些没按照预算进度执行、依趴账沉淀结余资金用起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收回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向各部门发文收回结转结余资金.

对于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发文调整部门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总预算会计根据发文借记"暂存款-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贷记"暂存款-收回部门预算存量资金".

对于非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资金,各部门应根据财政部门收回资金的发文将资金从实拨账户及时缴回国库,总预算会计根据国库入账通知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暂存款-收回部门预算存量资金"科目.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存量资金上缴财政的会计处理】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