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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加计抵减对收入有无要求

2022-10-18 15:23     来源:中国会计网     

进项加计抵减对收入有无要求

进项加计抵减对收入有无要求

进项加计抵减对收入有要求.

进项加计抵减条件:

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中内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动享受,不需要写税务机关申请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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