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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退免税规定

2022-08-18 11:16     来源:中国会计网     

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退免税规定?

答:若是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出口的货物,应按月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免抵税额可按规定办理调库,但应退税额当月暂不办理退库,可在退税审核期(12个月)期满后的当月累计一次性退给您。若您在12个月内不办理退税确有困难,当内外销销售额之和超过500万元(含)人民币,且外销销售额占其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超过50%(含)时,可以申请提前按月办理免、抵、退税。

如果是注册开业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小型出口企业除外),经市级国税局核实确有生产能力并无偷税行为及走私、逃套汇等违法行为的,可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提前按月计算办理应退税额。
       进口货物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办理海关进口手续及简要说明 

1、外贸公司是指经国家经贸部或省、市级经贸委批准其有进出口商品经营和代理权的企业。

2、所需通关单据:1)进口合同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海运提单 5)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  背书、传真空运单据换取) 6)各种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从国外视同进口到保税区 

1、海关备案是指进口商将进口的货物如实向海关申报,而无需加税和进口许可证。备案进区后的货物呈保税状态。 

2、海关备案所需提供的单据:1)进口合同(如国外卖方是本公司系统可免去)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背书、空运提单换取) 5)海运、空运提单 6)保税仓储进库登记簿 从保税区进口到国内 

1、方法B是指在保税区内投资经营自身产品,且经保税区海关核准按月、季等核销期限的仓库和生产性企业,进口时可办理的方法。特点是货物可先实现国内销售,后报关付税、付证。 

2、通关和核销单据:1)进口合同(保税区内企业和外贸公司的) 2)进口发票(保税区内企业和外贸公司的) 3)装箱单 4)出库单(正本) 5)各种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 从国外通过保税区海关(一次性)进口到国内 1、种方式是保税区内企业为了保证自己独立对海外经商的进口通关方法。 3、通关单据:1)进口合同(如国外卖方是本公司系统可免去)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背书、空运提单换取) 5)海运、空运提单 6)进口合同(保税区内企业与外贸公司) 7)进口发票(保税区内企业与外贸公司) 8)各种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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