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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年限折旧净值如何计算

2022-08-17 12:57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固定资产年限折旧净值如何计算?

折旧:因为他用的是平均年限法,所以折旧=(原值-残值)/可使用周期

累计折旧:他是已经使用多少个周期的折旧,累计折旧=折旧*已经使用的周期。

净值:净值=原值-累计折旧,他是累计折旧后的余值。

以第一个为例,月折旧=(12000-12000*5%)/(3*12)=316.67。

累计折旧(已使用5个月)=316.67*5=1583.35。

净值=12000-1583.35=10416.65。

 

资产评估增值后折旧计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077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8]050号)的规定:

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账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将有关计算资料一并附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在计算申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下述方法进行调整:

①据实逐年调整。企业因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每一纳税年度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实际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数额,在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项目,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②综合调整。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不分资产项目,均额在以后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年。所以,资产评估增值后计提的折旧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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