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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不适用于哪些情况

2022-08-05 10:08     来源:中国会计网     

定金罚则不适用于哪些情况

定金罚则不适用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因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

在延迟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金罚则.只有因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不能并用.

支付定金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一般来说定金计入"预付账款"来进行处理:

1、预付定金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后续金额已支付,收到货物或服务提供已结束: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银行存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原则上定金的数额是由交易双方约定的,值得注意的是:定金不能超过合同约定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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