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油卡充值如何做账?
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有关规定:
与其他商业预付卡不同,企业购买加油卡充值时所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也不能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是在实际消费完成后,可以凭借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纪录向加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加油卡充值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付账款--XX公司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2、月末消费完,全部用于增值税抵扣项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XX公司
3、月末消费完,全部未用于增值税可抵扣项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预付账款--XX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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