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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抵扣的进项发票跨月作废是怎么处理?

2022-07-26 11:20     来源:中国会计网     
未抵扣的进项发票跨月作废是怎么处理?

未抵扣的进项发票跨月作废是怎么处理?

1、已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对方未认证,你也不能随便作废.

2、如果该发票在你手里,或被购货方拒收,你没在当月作废,只能留在下月冲红处理

3、由于你没作废引起的增值税提前缴纳,这需要你按期缴纳的,否则会有滞纳金或被处罚

4、如果金额很大,你无力缴纳,可以申请延迟缴纳税款,在税务局批准后,可以欠缴税款,在下期再作调整.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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