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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补税是怎么申报?

2022-07-22 08:10     来源:中国会计网     
自查补税是怎么申报?

自查补税是怎么申报?

自查补税或稽查补税这样填:

自查收入填到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自查税款加到第11行"销项税额"、第16行"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第17行"应抵扣税额合计"就行了.17=12+13-14-15+16.

解释为什么已交的税要填在销项税和抵扣税栏:查补税都是需要单独交纳,所以在申报的时候申报表只反应补记收入这一块,税款通过填在销项和进项中相抵减了以免重复计应纳税.

自查补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填列要分两种情况:

1、如果不是本年税款,那么自查补税就选开票属性为自查补税,税票上的备注栏注明是自查补税,那么这种缴税就不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填列.

2、如果是本年税款,那么税票开票时就选预缴税款属性,税票上的备注栏写明为分期预预缴,那么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填列在分期预缴税款栏.注意:不能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因为这栏是专门给税务稽查案件补缴税款填列的.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本表第4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6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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