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培训费发票开具的要求有?

2022-07-08 10:18     来源:中国会计网     
培训费发票开具的要求有?

培训费发票开具的要求有?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培训业务属于其他文化业,营业税适用税率3%.

城建税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依照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税率在城市的7%;在县城、建制镇的5%,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1%)

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依照城3%附加率计算缴纳.

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如果到地税申请代开发票,那么所得税将采取附征得办法,附征率在2%左右,应纳所得税=培训业务收入*附征率.

根据1993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国税发[1993]149号发布《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其他文化业,是指经营上列活动以外的文化活动的业务.

如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业务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文化体育业按3%缴纳营业税,其他税费(所得税、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等 )按当地规定确定.

税务机关征收的各项税费都有明确的法律文件规定,征收对象、征收依据、征收标准(即税率)等都有明文规定.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 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

(一)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培训费发票开具的要求有?】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