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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之前的工程款能抵扣吗?

2022-06-22 09:02     来源:中国会计网     
营改增之前的工程款能抵扣吗?

营改增之前的工程款能抵扣吗?

营改增之前的工程是营业税应税行为,开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

跨越营改增时期的在建工程支出,其进项税能否抵扣?

对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理解

税务总局单独发布《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公告),对36号文件不动产分期抵扣条款进行了细化规定,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对2016年5月1日后"购进"理解

15号公告第三条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上述案例中在建工程厂房,属于新建不动产,根据第三条规定只要是2016年5月1日后购进的货物、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建设厂房的,分2年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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