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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期间的所得税分录如何记录?

2022-04-24 06:12     来源:中国会计网     

免税期间的所得税分录如何记录?
 

免税期间的所得税分录如何记录?

如未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减免批文的,应先缴后退,计提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上缴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收入

  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如企业已取得其主管税务机关的减免批文的,则:

  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收入

  企业如处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期间的,则按减半征收的税额做以下分录:

  每季季末计算应预缴的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预交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年终计算出补缴所得税时(计算出多缴时作相反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年末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免税期间的所得税分录如何记录】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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