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在资产减值准则中哪些资产减值后是可以转回的?

2022-04-11 15:10     来源:中国会计网     

在资产减值准则中哪些资产减值后是可以转回的?
 

在资产减值准则中哪些资产减值后是可以转回的?

一、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二、固定资产:不可以转回。

三、无形资产:不可以转回。

四、投资性房地产:

1、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

2、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

五、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转回。

3、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不是通过损益转回)

六、长期股权投资:不可以转回。

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转回(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在资产减值准则中哪些资产减值后是可以转回的】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