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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应当分清下列几种情况?

2022-03-17 11:17     来源:中国会计网     
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应当分清下列几种情况?

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应当分清下列几种情况?

采取交款服务的方式,服务费收讫,发票账单已交给居民,营业收入则被确认.

采取定期预收服务费的方式,应在物业管理公司已提供某一阶段服务(一般以月度为结算期)后作为营业收入的实现,此时,服务费已收取,服务已提供.

采取分期收款方式,按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营业收入的实现.在这种方式下,服务已提供,服务费要按合同到期日收款;只有到了合同收款日,物业管理公司才取得收取这部分服务费的权利,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出租房租金收入,应按合同(租约)规定的付租日期和金额,确定租金收入的实现.如果合同(租约)规定的收款日期已到,承租方未付租金的,仍应视为租金收入实现.

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应在劳务已提供,或商品已发出,并已将发票账单提交银行办妥托收手续后,作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则应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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