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收到退回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怎么做账?

2022-01-25 14:50     来源:中国会计网     
收到退回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怎么做账?

收到退回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怎么做账?

答:老科目: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交款-文化建设事业费

新科目:借:管理费用贷: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新科目)因为发生的费用如果与收入有关,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如果无关,计入管理费用.因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费依据与收入有关,所以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应当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费率3%.

计算公式:

应缴费额=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3%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收到退回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怎么做账?】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