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冲突吗?

2022-01-18 10:35     来源:中国会计网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冲突吗?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冲突吗?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冲突.

已经加入生育保险的,员工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生育津贴.未加入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原工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冲突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