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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税金及附加的税费有哪些?

2021-12-16 20:49     来源:中国会计网     
计入税金及附加的税费有哪些?

计入税金及附加的税费有哪些?

计入税金及附加的税种有:

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其中,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费,企业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期末,应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无余额.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者清算的问题.因此,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镇的税率为5%)

2、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2%

3、房产税

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12%(或4%)

4、城镇土地使用税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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