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内容填写不全应如何进行处理?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注,该文件现已废止,但新的文件对此规定的实质内容没有根本变化)第五条"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三)项目填写齐全.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之规定,购货方取得的,可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完全各项目,包括进货方的银行帐号等,否则不能作为扣税凭证;若已实际用于扣税,则应当依法作进项税额转出,补缴相应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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